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樓主: hiro_wei

[問題討論] 強姦犯應該如何處置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8-10 23:50:48 | 顯示全部樓層
不麻醉直接剪掉!
額頭上再刺個[淫]字
讓別人可以堤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9-10 00:16:32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人留不得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9-10 11:20:08 | 顯示全部樓層
把它的屌割掉  臉上刺青  做記號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9-10 22:15:31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個國家真奇怪,乾脆立法強姦唯一死罪,這不就省事多了嗎!還提心吊膽擔心他被放出來還會再犯幹嘛!槍斃就對啦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9-11 12:15:2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個人認為該怎麼罰就怎麼罰,因為他們心理方面已經扭曲,已無法做正常人之判斷,兩條路槍斃或是監刑到死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9-12 15:22:21 | 顯示全部樓層
凌虐到他小頭看到咩都抬不起頭 在處死刑 各位要想想妳們也會有女兒阿 不要開玩笑 QQ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1-11 13:19:55 | 顯示全部樓層
強姦犯應該都是心理有問題,  裡面的大哥最喜歡讓他們菊花享受一樣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1-13 23:13:45 | 顯示全部樓層
來人啊!

鳥~~~~頭鍘伺候!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3-8 23:41:30 | 顯示全部樓層
直接公開行刑 梟首示眾~~
死後屍首用尿泡著由政府保留~~屍體還回家屬
讓他死無全屍~~要入土為安也身首異處~~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3-9 00:08:04 | 顯示全部樓層
反正不要再犯就好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4-12-22 18:09 , Processed in 0.031022 second(s), 7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