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樓主: maxmilk

[政治] 死刑是否廢除?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2-12-28 01:46:14 | 顯示全部樓層
在日本就有一個是反對死刑的在家人被殺之後他現在支持死刑了
現在專幫被害人打官司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2-12-28 01:51:2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不敢說我是好人
就已台南女童割喉命案來說
犯嫌他說他想去吃免錢飯所以他殺了小女童

反死聯盟的還說他犯嫌是弱勢....

有沒有搞錯他殺小女童是多麼的強勢阿
那小女童就活該被他殺嗎

反死聯盟的將心比心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2-12-28 07:33:48 | 顯示全部樓層
有些人渣~殺他一次夠嗎?
槍決前還先打麻藥?可以的話~我希望
可以以犯案的罪行決定更痛苦或更不人道的死法!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2-12-28 08:51:29 | 顯示全部樓層
說來說去
受害的人都不是廢死聯盟的家人
所以,才會一派輕鬆的說要給死刑犯改過自新的機會
當廢死聯盟在講死刑犯也有人權時
那受害人的人權又在哪??
等哪天廢死聯盟的家人有人遇害時
再來說:我依然支持廢除死刑也還不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2-12-28 13:58:33 | 顯示全部樓層
廢除死刑那些不怕死又有犯罪想法的人膽子就更大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2-12-28 15:40:1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前幾天看辯論節目 邀請到一位好像是第一線的刑事組長
他說 台灣的法律 "殺"人不一定判死刑 強調的是"殺"人喔
不是 業務過失致死 不是誤殺 不是自我防衛過當
是正大光明的"殺"一個人 在台灣 不用一命賠一命 不用判死
只要你自首 減刑 表現良好 假釋 假釋出來再找被害人報復 在殺一個 在自首 在減刑
要不然就胡弄一下說自己有精神病 說喝了酒 意識不清 行為不能自制
這些理由都可以讓"殺"人的 獲得較輕微的處分
前陣子 不是有兩個敗家子開跑車撞死人 葉少 殷少
其中葉少 當場撞死2個 其中一個家屬過度悲傷 沒幾天也哭死
總共3條人命 判刑多久? 6年 原來在台灣 3條人命只值6年刑責
還不一定要關 他老爸有錢 老媽的心肝寶貝 我想他應該不會被關
也沒有跟家屬達成和解 結果 老百姓無緣無故被撞死 沒錢賠 撞死人的不用關
這是啥爛國家 爛政府 爛政客 爛元首 寫出來的狗屁法律
難怪總有人說要廢死 不過要達到判死刑的門檻應該很高拉 死了3個判6年
那要死幾個才可以判死刑 我不太會算 請大家幫我算算
就算那個人殺了夠多 夠狠 夠猛 紅利+集點 達成死刑門檻
那廢死聯盟+隱身幕後的冥近黨政客 馬上出來 維護他的人權
就算他窮凶惡極 身上搭了幾十條人命 罪證確鑿
那些雜碎狗娘養的 還是會說 人權至上 人權萬歲 萬歲~
真搞不懂 那些被殺的 被先姦後殺的 被分屍的 被分屍煮來吃的 被挖眼剁雞雞的 被綁手綁腳丟入海中的
這些人的人權 怎沒看 廢死聯盟+隱身幕後的冥近黨政客 出來幫他們討人權
還有一些見錢眼開 有人塞紅包 給好處 就會胡亂判的法官
然後就說那些法官是 住在玉山山頂 日月潭潭底
不食人間煙火 不知人間疾苦 都快要成仙了
所以才會判出這種離譜判決 不然就叫他們做恐龍
這些受害者 與其 家屬 情何以堪
司法是用來伸張正義 保障人民安全 促進社會祥和
結果搞到 老百姓出門就要擔心受怕
惡無惡報 善無善報
有錢就判生 沒錢就判死
這就是台灣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2-12-28 20:27:21 | 顯示全部樓層
不公正的法官也該廢除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2-12-29 09:51:45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不是被害人的家屬   哪懂得那些犯下罪大惡行的人做了多殘忍的事?
支持死刑!!!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4-6 23:46:15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能废除,死刑就是要让人有畏惧心。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4-8 00:27:00 | 顯示全部樓層
人該死 就要去死 我心想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4-12-22 23:13 , Processed in 0.031624 second(s), 9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