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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變質食品吃下肚 營養師提出4點保存食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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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6-11 16:20: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別把變質食品吃下肚 營養師提出4點保存食物方法


南投市傳出有民眾疑似將食物吃下肚之後,出現腹瀉等腸胃道不適等症狀頻傳。除了食物保存問題之外,也可能是購買習慣不良導致。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營養師陳佳祺提醒大眾4點食物保存方法,提醒民眾在悶熱的夏天能夠吃的健康。

南投醫院陳佳祺營養師指出,食物由於不當保存,會造成微生物繁殖,導致食品受微生物作用分解而失去可食性的過程,即為食物腐敗變質。食物腐敗後會產酸或產氣;而蛋白質食品(如火腿、雞肉、鵝肉等)菌數達107cfu/g時,會在表面形成黏液狀;蔬果等食品則會因微生物作用造成組織軟化而變敗。將變質的食物吃下肚後可能會出現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症狀。

除了選擇環境衛生安全、品質有保障的優良店家外,購買食物後應如何保存?陳佳祺營養師提出4點,供大眾參考。採買時注意購買順序:應先購買蔬果或乾貨等常溫食材,再購買生鮮肉品或煮熟的小菜,若為冷藏或冷凍的食材如鮮奶或海鮮,建議攜帶保冷袋保存。

食材購買後應儘速放入冰箱中冷凍或冷藏:建議食物分裝成小盒並做好分類管理,上層放熟食下層放生食,避免生熟食交叉汙染。切勿將冰箱當成儲存櫃,以不超過7分滿為原則,另外應監控冰箱溫度,冷藏應介於0-7℃,冷凍應小於-18℃。要注意的是冷凍食材雖可保存較久,但也是有期限的,而非無限期保存。

避免放置食物於危險溫度帶:食物在7-60℃之間稱為危險溫度帶,因為許多細菌在此溫度帶會迅速生長繁殖。食品加熱溫度需超過70℃,細菌才易被消滅。建議食品調製後勿於室溫下放置超過2小時,夏天時(室溫超過32℃)勿放置超過1小時。

餐點若未食用完畢,應適當熱藏>60℃、冷藏<7℃,復熱應確保中心溫度>75℃,減少微生物滋生而造成食物腐敗。陳佳祺表示,最佳方法為烹煮時不過量,可一餐食用完最好,減少食物反覆加熱的頻率,不僅流失營養也增加食物變質腐敗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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