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台灣新生報
人的一生中有三分之一的時間花在睡眠,正常的睡眠是規律、反覆、容易回復的狀態;相對於清醒期,對外在刺激擁有較高的反應閾值。耕莘醫院精神科暨心理健康中心主任楊境中表示,正常的「睡眠需求」有很大的個別差異,「短」睡眠者,指一天睡少於六小時,短睡眠者較有效率、有野心、社會適應佳;「長」睡眠者,指一天睡多於九小時,長睡眠者容易有輕微憂鬱、易焦慮、社交畏縮。研究發現,平均每晚睡長於八‧五小時或短於三‧五小時比每晚睡七小時的人,死亡率高十五%。 由洪鈞培文教基金會、新北市立圖書館主辦的「正向樂觀心理健康」公益系列講座,邀請耕莘醫院精神科暨心理健康中心楊境中主任主講,講題「一夜好眠心理健康」。 正常的睡眠分期,依據腦電波及眼電圖,正常睡眠分為數個不同的週期,交替循環出現。「常型睡眠」:「非快速動眼期」約佔所有睡眠時間的七十五%;「異型睡眠」:「快速動眼期」約佔所有睡眠時間的廿五%。 正常的睡眠週期,「常型睡眠」的第一期循序進入第四期;「異型睡眠」後,進入常型睡眠第二期,如此週而復始,約一至一個半小時循環一次。醫師表示,前半夜,以「常型睡眠」第三、四期的熟睡期比例較多,較熟睡不易被吵醒。後半夜,「異型睡眠」時間延長,第三、四期消失,天亮前會有短暫的清醒。 淺度睡眠隨年齡增加而增加;深度睡眠隨老化逐步減少。快速動眼期自出生起逐減少,至成年期穩定;總睡眠時數隨年齡增加而減少,至成年期穩定。 老年期的睡眠清醒週期提前、入睡變得困難、深度睡眠時間減少、時睡時醒,睡眠效率下降,夜眠時間減少。一晚約醒三、四次,常受夜尿、焦慮、慢性身體疾病引起的疼痛和不舒服或多重藥物影響。白天容易打瞌睡(總體睡眠時間變化不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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