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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髮劑抽驗 三產品涉及成分標示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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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7-16 00:39: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染髮劑抽驗 三產品涉及成分標示違規

(健康醫療網/記者林怡亭報導)
現代人喜歡造型求新求變,時常跟流行從「頭」開始打造新造型,染髮變色是變化外型、轉換心情的最佳選擇。但染髮劑多由化學成分組成,不當使用或不合格產品所引發之問題時有所聞。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07年2、3月執行染髮劑抽驗專案,共抽驗1市售染髮劑5件產品,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結果發現,共有3件產品的成分或標示內容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20%。

染髮劑屬含藥化妝品 應循許可證制度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按現行國內化粧品管理制度,含衛生福利部列管之化學性染髮劑成分者,屬「含藥化粧品」,需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始得輸入或製造。另「輸入/製造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之核准或備查事項,非經核准或備查不得變更」,違者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指出,此次查獲「舒妃7萃亮澤染髮霜-黑醋栗色」、「屈臣氏丰采亮澤染髮霜 (No.4 深櫻紅)」、「伊露恩草本染髮霜 6 濃栗色」等3件產品,其品質或標示與許可證核准內容不符,已涉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來源業者分別屬新北市、高雄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後續處辦。

此外,「化粧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依主管機關規定,分別刊載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或核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經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並應刊載保存方法及期限。」,另依規定需加刊「染髮劑使用注意事項」提醒消費者。違者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

購買時應留意產品 一不二要小秘訣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購買染髮劑時務必留意所使用之產品是否符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以含藥化粧品許可證字號查詢產品資料。此外,消費大眾可謹記化粧品選購小秘訣「一不二要」:「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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