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5|回復: 0

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查 臺北市不合格率近一成五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8-3-3 08:17: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查 臺北市不合格率近一成五

(健康醫療網/記者林怡亭報導)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批發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賣場、超市及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含量,107年並主動提高蔬果專案抽驗件數,高規格檢驗殘留農藥由311項增加為374項。107年1月第2波共計抽驗7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0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4.3%。

殘留農藥含量 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此次抽驗7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件「敏豆」檢出4項殘留農藥;「菠菜」、「百香果」及「芹菜」各1件檢出2項殘留農藥;「青蔥」、「棗子」、「黃秋葵」、「豌豆」各1件及「百香果」2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蟲劑阿巴汀、可尼丁、賽速安、因得克、佈飛松、普硫松、氟尼胺;殺菌劑得克利、滅普寧、達滅芬、氟比來、普拔克、氟克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皆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 衛生局要求下架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北市衛生局已命令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均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

販售蔬果業者 應保存完整交易憑證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另外,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只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

民眾食用蔬果前 應要正確洗滌

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同時提醒民眾在食用或烹調蔬果之前,簡易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此外;一般消費大眾亦可用烹煮,如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或選擇當季蔬果等方法,來減低農藥的殘留。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36970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5-2-11 22:19 , Processed in 0.250374 second(s), 7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