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42|回復: 0

認識食品容器具 聰明使用更安心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7-10-30 13:43: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認識食品容器具 聰明使用更安心


由於塑膠的特性較其他材質具有優越性及便利性,目前已廣泛應用於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衛生福利部針對使用安全特別公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要求市面販售及餐飲業者所使用的塑膠食品容器具及包裝皆應符合,若產品檢驗不合格,衛生單位即會要求業者立即下架,並主動告知民眾進行回收,減少影響的層面。

桃園衛生局表示,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之衛生安全,跟使用方式有密切關係,為讓民眾能清楚瞭解並安全使用,衛生局針對源頭製造廠持續進行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抽驗及包裝之標示管理,自105年起查核5家工廠並抽驗24件產品(結果均符合規定)。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自106年7月1日起,食品容器具若食品接觸面含有塑膠材質,則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26條確實標示,另應同步標示產品是屬於「重複使用」還是「一次使用」的資訊,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


衛生福利部針對使用安全特別公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此外,製造商也應確保容器具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依法如實標示,以提供消費者選購參考,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食安法要求廠商下架回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產品沒入銷毀之,對業者並可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市議會特別在市政總質詢時關心在地塑膠容器具的品質與民眾的使用習慣。衛生局也提醒民眾購買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時,應注意產品標示內容,除選購標示完整的產品,並依標示說明正確使用,倘產品已有刮痕、霧化、缺口、破裂等情況,則應立即更換。若購買塑膠材質或紙質包裝酒,除可選擇PET材質容器,也應注意塑膠罐的外觀有無變色、異臭、異味、汙染等異狀。如要長時間盛裝酒品,建議選擇其他非塑膠類食品包裝比較安全。若有相關問題可撥打0800-285-000洽詢,或查詢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方網站。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5-2-25 12:17 , Processed in 0.025211 second(s), 6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