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為恭紀念醫院婦產科沈國壽主任表示,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孕期產檢有十次,包含懷孕七個月﹝28週﹞以前,每四週一次、懷孕八到九個月﹝29-35週﹞,每二週一次及懷孕第十個月﹝36週﹞以後,每一週一次,其中除一般例行性驗孕、驗血、胎兒超音波檢查之外,尚有SMA脊髓性肌肉萎縮症基因篩檢(漸凍人)、胎兒頸部透明帶厚度檢查、子癲前症、第一孕期唐氏症篩檢、第二孕期四指標母血唐氏症篩檢、羊膜穿刺、胎兒三倍染色體基因檢查(Nifty是 Non-Invasive-Fetal-Trisomy Test 的簡稱)、高層次超音波、妊娠糖尿病、乙型鏈球菌篩檢等健保给付或自費檢查項目,以幫助醫師於孕婦懷孕過程中及早診斷出胎兒先天性疾病或於胎兒出生後可立即治療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