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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內醫師納勞基法 擴大到受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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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5 12:43: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四年內醫師納勞基法 擴大到受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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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大學駐校骨科醫師鄒文豪因電梯意外死亡,醫界認為,醫師不幸於職場死傷,正是醫師應納勞基法的血淚證據。衛福部長林奏延原拍板四年內將住院醫師及PGY醫師納勞基法,經考量後,決定擴大對象至受僱醫師,也就是所有醫師未來都能受勞基法保障。

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坦言,還有許多配套措施待討論,包括工時及人力,目前沒有時間表,但已成立「醫師納勞基法工作小組」,分別研究法制、醫師勞動權益與醫療政策,希望將期程盡量提早。

醫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陳夢熊表示,除了鄒文豪外,二○○九年奇美醫院外科醫師蔡伯羌因過勞導致心肌梗塞,雖保住性命但無法再當醫師,官司耗費七年仍未定讞。

來源: http://health.udn.com/health/story/5999/1735241
來自群組: ♨ 秋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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