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178|回復: 3

[草泥馬] 法律是否應要求政見跳票的行政官員負責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4-3-17 10:58: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結束時間: 2014-4-16 10:58

正方觀點 (2)

作為政見發表來吸引選民卻無法達成根本就是詐欺

反方觀點 (0)

政見只是行政理想,現實本身充滿各種限制所以不能當真

辯手:0 ( 加入 )
     
    辯手:0 ( 加入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3-18 23:59:22 | 顯示全部樓層
      太跨張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3-19 00:17:56 | 顯示全部樓層
      您說的沒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3-20 08:56:0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個是應該建立規範沒錯,不過咱們的立法委員不太可能會願意提這種法案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4-12-22 01:44 , Processed in 1.803148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