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806|回復: 0

[分享] 秋冬交替 蕁麻疹現身怎麼辦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11-30 06:30: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最近溫差大,醫師觀察,蕁麻疹病患增加兩成,一名小一女童剛開始只是手上突然出現紅腫,之後越抓越癢,還要到牆邊摩擦止癢,甚至只要手部劃過就浮腫,合併「皮膚劃紋症」。

蕁麻疹是一種很常見的皮膚病,會使病人的皮膚出現極癢的膨疹,有如蚊子叮了一般的腫塊,雖可自行消退,但常反覆發生,來去有如風一般,故又俗稱「風疹」。它可發生在任何年齡,約百分之二十的人終其一生至少有一次蕁麻疹的經驗。這樣的皮膚腫塊……是因為皮膚內的血管擴張並且通透性增加所造成的。有時這現象位於較深層部位的血管時,皮膚的腫脹會加厚,又稱「血管神經性水腫」,常見於嘴唇、眼皮和手腳掌。如不幸發生於喉嚨,病人可能會有胸悶、呼吸困難等症狀,嚴重時甚至可危及生命。

 一般說來,蕁麻疹可分成急性和慢性兩種。以急性的佔大多數,引起的原因相當多,較常見的是因為某些人的體質特殊,體內的免疫系統對外界的一些特定物質產生過敏反應;當這些人吃到、吸進或接觸到這些特定物質時,皮膚就會因過敏反應使血管擴張、通透性增加而發生蕁麻疹。這些特定物質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過敏原」。可引起蕁麻疹的過敏原很多,最常見的是食物和藥物,其它如花粉、灰塵、蟲咬、寵物毛髮及皮屑或黴菌等都可以使特殊體質的人產生蕁麻疹,其它少見的原因還包括有寄生蟲、細菌、病毒的感染或一些內在疾病如膠原病、惡性腫瘤等都可能引起蕁麻疹。對於急性蕁麻疹者,即使找不到原因,病情經治療後,大部份的人也會在數天或數週後痊癒。

 如果發作的時間持續超過六星期就稱作「慢性蕁麻疹」,病情可能持續數月或數年,另外,有的人則是隔一段時間就反覆發作一次,帶給病人相當大的困擾。醫師與病人也都很希望找到病因,可惜,有超過百分之七十的慢性蕁麻疹是找不到原因的,能找得到原因的在致病的誘因去除後,蕁麻疹很快就會消失。對於慢性蕁麻疹,曾經有人用皮膚過敏試驗幫忙,結果並不理想。若於病史中無法找到線索,而病情經治療後又無法改善時,則須做一些檢查,包括CBC、 total eosinophil count、IgE、ESR、肝功能等,看看是否有其他的問題,臨床上有時發現一些無症狀的感染,如齲齒、泌尿道發炎、陰道炎、肝炎或消化道潰瘍、腳癬等,經治療後,長期的慢性蕁麻疹也因此痊癒。

 如有懷疑蕁麻疹是由日常飲食所引起的,則可將發病前一、二天內所吃的食物記錄起來,多觀察幾次,再做嚴格的食物控制,先食用簡單的固定食譜,經兩三週無症狀發生時,再逐漸添加一種食物,若沒有症狀出現,則表示所添加的食物並非引起此病人發生蕁麻疹的原因,再依此方式繼續添加其他食物,觀察至蕁麻疹再出現時,表示過敏原就可能在其中。以上的方法,實施起來相當費時,須要很細心、耐心才能找到過敏的食物,但也是唯一最正確找到食物中過敏原的方法

 另外,有些特殊的蕁麻疹是與上述日常過敏原較無關係的,如部份的人在運動、流汗、高溫的環境、情緒緊張、洗熱水澡時會出現蕁麻疹,這種蕁麻疹被稱為「膽素型蕁麻疹」;而「皮膚劃紋症」則是在搔抓或劃過的地方會浮腫起來產生蕁麻疹;冷、熱、陽光、局部的皮膚的壓迫也可使某些特異體質的人產生蕁麻疹。

 蕁麻疹不會傳染,治療最重要的是儘量找出原因,除去原因,才是治本的方法。治療蕁麻疹最常使用的藥物為口服抗組織胺劑,在控制病情而長期服用下還算是一個相當安全又有效的藥物,如產生耐藥性,再更換其它種類之抗組織胺劑即可。在急性、病情嚴重時可給予些副腎皮質素,但不可長期使用,亦不可用於慢性蕁麻疹患者。而慢性蕁麻疹治療原則,除盡可能找出可能的原因而去除之外,則是使用使蕁麻疹症狀減至最輕之最低劑量的抗組織胺劑。
***********************************************************************************************************************
蕁麻疹患者應注意的事,還是以避免菸、酒、辛辣刺激性及不新鮮的食物為宜。也要避免其它會使蕁麻疹惡化的因素如搔抓、洗熱水澡、緊身衣褲、戴項鍊、激烈運動、冷天吹電暖器致皮膚乾燥等。
來自群組: ♨ 秋居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4-12-23 05:28 , Processed in 0.026103 second(s), 6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