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紫外線的強弱,並不能靠陽光看起來強不強作判斷,有可能明明是陰陰的天氣,也不悶熱,但卻被強度紫外線所籠罩。而且,當我們進行高山高地旅遊時,高度每上升三百公尺,紫外線強度增加百分之五,積極防曬阻隔紫外線的問題,我們必須認真看待。
紫外線對皮膚組織的影響
可穿透皮膚到達真皮層,損傷彈性纖維,傷害皮膚微血管到達皮膚的表皮,短時間即造成皮膚傷害,是曬傷的罪魁禍首。
紫外線造成的傷害
長期不自覺地暴曬,極易形成色素沈著、皮膚發炎、老化甚至皮膚癌的產生,是造成黑斑的主要原因,受傷皮膚不易複元、產生皺紋及引發眼部傷害曬傷、紅腫脫皮、黑色素瘤、角質增厚、皮膚失去透明感、產生皺紋及老化、跟UVA相較,誘發皮膚癌的威力較大及引發眼部傷害、削弱免疫系統。
最可能受到紫外線傷害的五種人
1. 屬於白皙的皮膚,或是不易曬成棕褐色卻容易曬傷者(易產生曬斑的皮膚類型);
2. 有雀斑或多痣的皮膚;
3. 有皮膚癌家族病史者;
4. 長期戶外活動或工作者,或是長期室內工作者,但刻意在假期中暴曬;
5. 居住高海拔地區者。
養成防曬好習慣
該是到了好好把防曬落實在生活中的時候了,尤其是那一群總是在一旁冷眼旁觀盯著女人塗抹的男人們。女人們化妝包裏花樣繁複的瓶瓶罐罐,不單單只是為了達成避免肌膚曬黑那麼簡單、膚淺的理由,嘻笑塗抹之間,同時也在降低紫外線的傷害。
防曬要從“小”做起
關於防曬,要掌握從“小”做起。一個是從六個月以上的小孩做起,另一個是要特別注意從“小”處做起,如:每二——四小時要補擦一次,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是防曬天等。
防曬要“穿上、擦上、戴上”
天氣漸漸變暖的時候,人們待在戶外活動的時間也越來越長,美國癌症協會皮膚癌研究部瑪莉歐尼爾構思了簡單口號:“穿上、擦上、戴上”,讓大家輕鬆記住保護皮膚的要訣。
穿上:在陽光下勿打赤膊,穿上襯衫;
擦上:所有暴露在外的地方都擦上防曬係數在15倍以上的防曬油;
戴上:戴上帽子,將臉部、頸部和耳朵遮住,避免陽光直接的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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