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017|回復: 4

[法律常識] 邀女燒炭 賤男硬上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5-30 01:12: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邀女燒炭 賤男硬上

約女網友燒炭,卻趁機性侵!台南市一名男子得知一名女網友有輕生念頭,佯裝要跟對方燒炭自殺,等兩人進了旅社、女子吃安眠藥昏睡時,卻脫光其衣服意圖性侵,最後因女子不斷踢動,只好自慰了事。隔天清晨六時,女子清醒後發覺自己全身赤裸,質問對方是否假借自殺名義卻性侵她,男子否認後離開旅社。事後,女子發現她皮包內的四百元不見了,廁所裡有用過的保險套,認為自己被該男性侵,打電話報警且到醫院驗傷,警察採集保險套,發現內外有兩人的DNA,確認男子性侵,男子到案後坦承涉案,表示是一時情慾高漲才做傻事,願意賠償對方兩萬元。

法官認為,被告趁被害女子服用安眠藥昏睡,逞一己淫慾,讓被害人身心受創,且乘機竊取告訴人錢財,審酌被告通過測謊且跟被害人和解,被害人下體檢驗無紅腫傷痕,顯無強制性侵,但因保險套有兩人DNA,依法量刑一年十個月,另竊盜部分,判拘役二十天。

法律教室

本案中女子與行為人因合意一起燒炭自殺原僅構成刑法第275條第三項謀為同死,過程中女子自行服用藥物致己陷不能或不知抗拒的狀態,而行為人則利用其陷於不能或不知抗拒的狀態意圖性侵、猥褻,行為人應依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加以論處。

原以為同是天涯淪落人可以相互慰藉,沒想到險遭性侵,財產又遭對方竊取,一時想不開差點害得自己喪命還失財又失身,實在是屋漏偏逢連夜雨。生命可貴,切莫因一時迷惘斷送寶貴的生命造成終生的遺憾。


來源:聯晟法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5-30 15:45:23 | 顯示全部樓層
人有百百款,就是有這種居心不良的人裝善良~~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3-9 15:21:37 | 顯示全部樓層
真的好奇琶的人一堆     還是小心為妙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7-5 03:34:34 | 顯示全部樓層
找人自殺其實圖謀不軌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2-14 02:24:51 | 顯示全部樓層
两人互相安慰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4-11-2 23:37 , Processed in 0.192953 second(s), 9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