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銓敘部長張哲琛今(27)日表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修法已規定,公務員涉貪遭起訴或送公懲會,將不准退休,已退者也會把退休金追回來,不過如果是在修法前就已經結案的貪瀆案,並不能溯及既往。
銓敘部統計,1998年3月至2011年3月,有530人涉案公務員申請退休,僅29人申請駁回,在501名順利退休公務員中,127人最後判決有罪定讞,其中41人領一次退休金、82人領月退金、4人兼領一次退及月退金。
張哲琛今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對於涉貪的公務員辦理退休,依照現行法令,確實無法停止或追回他的退休金,因此這次修法就是要明確規定,對涉貪公務員經檢察官起訴或送公懲會,將不准退休,至於已經退休的人,如果被發現有涉貪,也會追回退休金。
對於前消防署長黃季敏遭控涉貪,卻申請退休並領取退休金,張哲琛則表示,修法如果順利完成修正,黃季敏已領的退休金,就可以追繳。 關鍵字: 黃季敏 銓敘部 張哲琛 退休 公務員
原文網址: 銓敘部修法補破網:涉貪不准退休、已退者追回退休金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05/27/91-2943523.htm#ixzz2USdQS3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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