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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管理知多少,「良醫、藥師、市民」看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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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7-3 07:45: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管制藥品管理知多少,「良醫、藥師、市民」看過來

【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醫生,我最近工作壓力好大,每天都睡不著,可不可以開給我安眠藥。」、「醫生,清創及換藥時都好痛,雖然你開給我的止痛藥可以緩解疼痛,但會不會造成上癮?」,生活周遭中隨處可聽到這些類似的對話。忙碌快速的生活步調,導致國人產生焦慮及失眠比率逐漸攀升,使得鎮靜安眠藥品(如:佐配眠、唑匹可隆等)之使用量增加;另燒燙傷及術後民眾因嚴重疼痛使用到成癮性麻醉藥品(如:嗎啡、配西汀等)亦常見。有鑑於鎮靜安眠藥品與麻醉藥品具有成癮、影響精神之特性,使用不當易造成濫用及社會上的危害,因此食品藥物管理署將這類藥品列為管制藥品加以嚴格管理。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每年針對醫療院所、藥局等業者進行年度普查,迄今1,411家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根據去年(106年)管制藥品查核結果,合格率98%,不合格案件總計29件,不合格項目分別為簿冊登載不詳實及未設簿冊登載收支結存(77.2%)、處方使用管制藥品未依規定登錄病歷(9.1%)、使用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未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及專用處方箋登載不完整(6.8%)、管制藥品未置於業務處所保管(2.3%)、疑涉使用過期管制藥品(2.3%)及簿冊、單據、專用處方箋未依規定保存五年(2.3%)。上述不合格業者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6及28條、醫療法第68條及醫師法第12條,爰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9條、醫療法第102條及醫師法第29條進行裁罰。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陳怡呼籲醫療院所及藥局管制藥品管理人員,務必善盡專業職責為正當醫療目的而開立處方箋,不可違規販售及不當開立管制藥品處方箋,也呼籲民眾若有焦慮、睡眠障礙或疼痛等情形,應尋求專科醫師,並依醫師指示服用藥品,切勿隨意增加、減少劑量或私自至醫療院所、藥局購買安眠藥、止痛藥任意服用,以免病情惡化或成癮,花錢又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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