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49|回復: 0

衛福推醫療事故處理法 遇醫糾先調解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8-1-23 00:34: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衛福推醫療事故處理法 遇醫糾先調解

為了強化醫療糾紛處理機制,減少不必要的醫病訴訟,衛福部將提出「醫療事故處理法」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只要是醫療後發生不良結果者,先由地方衛生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才能進行司法訴訟。有醫師認為,這立法進步,但台灣的醫病互信薄弱,要推動,恐怕還有一段適應期。

醫糾訴訟案件不僅曠日廢時,對醫病雙方也是折磨,衛福部提出的「醫療事故處理法」草案,規定未來只要是醫療後發生不良結果者,不限死亡與重傷案件,都必須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才能進行司法訴訟。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對草案進行說明表示:「不論是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前,都應該要經過調解的程序,由地方衛生局來成立調解。」

衛福部表示,草案規定,地方衛生局設立的調解委員會,法學專家需占三分之一,調解時間最長可達9個月,調解結果具司法效力;而且也規範100床以上的醫院,必須由醫護、社工等組成關懷小組,給予家屬溝通協助;此外醫院內部也要建立風險管控與通報機制,針對重大事件提出改善報告。

由於新法引入道歉法則,鼓勵醫護人員表達歉意,有醫師認為立法進步,但台灣醫病互信薄弱,要推動恐怕有難度。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現在台灣的不究責文化還沒有非常的成熟,民法部分可能還會要求補償的部分。所以大家如果能夠跳脫不究責的部分,把不究責文化建立來講,道歉法則是一個好的東西。」

對此衛福部強調,道歉是向家屬表達歉意和撫慰,但不會成為訴訟的佐證;而草案預計下週送行政院審查,希望立法院下個會期優先進行審議,順利的話,今年下半年可正式上路。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5-2-13 06:41 , Processed in 0.026711 second(s), 7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