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39|回復: 1

判刑自己選 竊賊掛「我是小偷」牌遊街10天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6-3-26 19:38: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判刑自己選 竊賊掛「我是小偷」牌遊街10天

美國俄亥俄州一名男子因偷竊遭判刑,法官給他兩個選擇,讓他自行決定是要坐牢30天或是掛「我是小偷」遊街示眾10天,最後男子選擇掛牌代替坐牢。

43歲的達文波特(Greg Davenport)在去年12月到當地一間大賣場沃爾瑪(Wal-Mart)偷走一台52吋的電視。法官給了他兩個選擇,一是坐牢30天,二則是掛著「我是小偷,我在沃爾瑪偷東西」牌子10天。

達文波特最後選擇掛牌,自選10天在店門口遊街8小時,而店員每隔1小時會出來巡視,確保他有無確實遵守。即使面對別人的異樣眼光,達文波特也相當坦然,他說:「我偷了東西,就應該得到懲罰。」警察局長理查(Richard Tisone)表示,這個掛牌會讓他們非常尷尬,減少再犯機率。
來自群組: ♨ 秋居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6-3-27 16:08:51 | 顯示全部樓層
選擇這樣「自我羞辱」式的懲罰不知道他心理是怎麼想的
個人感覺不是很恰當就是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4-12-23 17:06 , Processed in 0.029049 second(s), 7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