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託售 仲介標鬼屋
〔自由時報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鬼屋」出售?是的,你沒看錯。 雲林縣斗南鎮外環道建國路、文化街路口,最近懸掛一幅黃色招牌的賣屋廣告,仔細看竟是出售「鬼屋」;看板還寫著臨近大賣場、機能佳,售價188萬元,引起地方議論。
房仲業者吳文華說,該屋位在斗南後火車站,現任屋主4年多前透過法拍低價購得,整理後迄今沒人入住,自售一年多也沒賣出,最近委託該公司出售;房仲人員調查產權,包括凶宅網、派出所資料,都沒有刑事紀錄。
吳文華指出,該屋雖在斗南後火車站,但交通便利、距市區近,約30坪3層樓透天厝、屋齡約30年,生活機能很好,卻一直賣不出去。詢問鄰居到底怎麼回事,大家都支吾其詞,後來才說,10多年前有名男子在屋內自殺;經由房仲人員轉告,屋主才知是凶宅,也嚇一跳。
附近住戶說,10多年前屋主出租給一對母子,兒子當兵後有一天放假回家,不知何故在房內自殺死亡,母親傷心搬離;屋主之後又租給一對父子,住沒多久就搬走;後來,不知何故,房子被法拍,空了好長一段日子,聽說現任屋主是好幾年前法拍購得。
附近住戶說,房屋很久沒住人,裡面破損嚴重,現任屋主起初想自住,去年過年前僱工逐一整修,不知何故一直沒搬進去,沒多久就見屋外貼「出售」紅單,賣了好久都賣不出去。
吳文華說,民眾忌諱「凶宅」,但也有人專買「凶宅」;身為業者,既知是凶宅,就有義務告知買方,於是乾脆逆向操作,直接在售屋看板寫出售「鬼屋」,讓買方知道這就是「凶宅」,鎖定客源,也可以節省許多麻煩。
一般民眾看到賣「鬼屋」,心裡發毛,懷疑誰會買。吳文華說,第一次在鄉村嘗試如此大膽的行銷手法,同事擔心乏人問津,沒想到貼出不到兩天,就接到30多通詢問電話,已有4、5個人前往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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